六茶不苦

我也不知道,曾经热爱写文的我什么时候会回来。

【瀚冰】《路上捡到非人类》(双林番外)

林蜇×林清     高大忠犬攻×清冷天才受 

原创人设    年下    互相救赎 

 

 

林蜇一开始并不叫林蜇,原名叫什么他已经忘记了,既能如此轻易地忘记,那原名可能如同阿猫阿狗一般平凡至极。 

 

仔细想想,以那女人的文化水平怕是也想不出什么含义深远,意义非凡的词字来。 

 

所以,林蜇并不在意。 

 

名字对他来说不过只是一个代号,呼来唤去的工具,咒骂嘲弄时概括性的对象。 

 

如果可以,林蜇并不希望拥有名字。 

 

但偏偏有人非要强行设定意义,给他起一个“春雷响,万物长”这般他听不懂的名字,并冠以他的姓。自从,跟在他的身后,唤作林蜇。 

 

林蜇遇到林清的时候,是他最落魄,也是新生开始的时候。 

 

他自出生就没有父亲,母亲是位刚过16岁的无知少女,自己还未成人就有了孩子,怎么想都觉得荒唐。 

 

林蜇也觉得荒唐,但那是他的母亲。 

 

如同许多凄惨小说一样,刚刚16岁的花季少女遇见了心中的“白马王子”,“白马王子”花言巧语,殷勤追求,迷得少女深陷其中,傻乎乎地就把自己的身体献了出去。 

 

但可惜“白马王子”并非良人,他胆小怕事,贪财好色,玩弄感情,毫无责任感,所以少女怀孕时,他当了一名没任何心理负担的潇洒逃兵。 

 

少女经此一事变了性格,却因为身体原因,不得不生下这个本不该来到世上的孩子。 

 

现实往往比小说还要无奈,少女家境不好,父母更是因此和她断了关系,专心疼爱她老来得子的弟弟。她没有依靠,也没有人帮助,走投无路,却怎么也舍不得扔掉这个孩子。 

 

于是,做了皮肉生意,来养活自己和这个孩子。 

 

所以林蜇一直认为,即使这个女人脾气暴躁,贪婪愚昧,经常打骂他,但她心底还是留有善良的,或许她本性就是善良的,是生活把她逼成了这样。 

 

林蜇不怪她,至少她给了他一口饭吃,即使从小就生活在狭窄暗潮的出租屋里,从小就要学会家务甚至出门捡些瓶子,从小就要习惯不同的男人进出自己的家。勉强算是家吧。 

 

怎么说,自己能活下来遇到林清,还都是因为女人。 

 

林蜇从来都没有怨过她一分,他从懂事起,明白自己的母亲做的是什么工作时,他只有心疼。这个混迹在社会最底层,受尽生态炎凉的孩子,始终保持着善良的心。 

 

等他慢慢长大,女人的身体也越来越差,长期进行这种工作,而且还得不到营养补充,内亏严重,她得了不好治的病,并且他们没有钱来治病。 

 

身体带来的疼痛使女人脾气越来越差,咒骂成了家常便饭,而林蜇默默承担这一切,拼命地挣钱。可是没有文凭年龄尚小,他只能做最苦最累的活,挣不了多少。 

 

当时他没有想太多,只是想把这么多年吃的女人的饭都还给她。 

 

但是女人没有撑过冬天,她死在了万家团圆的大雪天。 

 

烟花绚烂整个天空,女人坐在窗前,透过窄窄的窗户看向外面,腊黄枯瘦的脸上有层细小的皱纹,林蜇瞬间意识到,她才不过35岁。 

 

窗外烟花璀璨夺目,有无数人为它惊呼喝彩,虽转瞬即逝,但那美丽的一面永远留在无数人的回忆中,不曾消失过。 

 

女人望着窗外忽然笑了,是林蜇从未见过的笑容,甚至可以称得上动人。 

 

她对林蜇说,还好,你不像他。 

 

林蜇没说话,他知道女人并不需要他的回应。 

 

当晚,女人便去世了,她背着林蜇偷偷买了瓶安眠药。 

 

林蜇早晨去看她的时候,一瓶安眠药只剩小半瓶了,他知道她怕疼,肯定是一下子吃掉很多,能让自己少些折磨。 

 

他好像很难受,但是一滴眼泪也没有,他似乎很快很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 

 

挣来的钱全部拿来给女人办了场还看得过去的葬礼,她也该风光一回。女人的朋友不多,也只有几个同事姐妹,大家看着这位刚刚成年的孩子,也只能说些安慰的话。生活都很困难,谁又能帮助谁。 

 

女人葬礼那天,雪积得很厚,林蜇站在墓地前,心里空净一片,好像过去18年的记忆全部跟随女人的去世一同消失了,他自从,开始新的人生。 


过了年,出租屋就不能住了,林蜇这时才意识到,原来女人一直都在给他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哪怕又破又脏又小,但它总归还有家的感觉。 

 

林蜇带着仅剩不多的行李,在郊区荒僻的工地上找了份活,好在他身材高大,有力气,工头看了眼他刚满18岁的身份证,把他留了下来。 

 

生活得到了最起码的保障,但住处还没着落,工地有给工人提供居住的简易板房,但林蜇交不出一月300块的房租。 

 

所以,桥洞,路边成了他居住的地方。 

 

他也在此遇见了林清,在堆满垃圾,臭味熏天的地方,他见到了一位干净整洁,身上还带有淡淡清香的男人。 

 

男人与环境格格不入,也与他有着天壤之别。 

 

当时,他手里还有半块馒头没有吃完,那是他的一顿午饭,但见到来人又不好意思再吃。 

 

男人神情冷漠,仿佛周遭的一切都不放在眼里,他直盯盯地看着林蜇,问,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林蜇愣了,一时间没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男人有些不耐烦,但还是耐着性子解释,跟我走,做我的保镖,愿意吗? 

 

林蜇这次听明白了,这个表情冷淡,但一双桃花眼却似含情的人,在让他跟他走,做他的保镖。 

 

“可是我什么都不会。”林蜇不安道。 

 

“会有人教你,如果愿意就跟我来。”男人说罢便要转身离去,但他停顿了一下,接着道:“把东西收拾一下。” 

 

仿佛是认定林蜇会跟上一样,男人说完后就不带停留地走出了阴暗潮湿的桥洞。 

 

林蜇恍惚一会,接着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完自己少的可怜的衣物。 

 

一时间他也没去思考事情的真假,也没去想以后可能的情况,怎么说,也不会有比现在还要糟糕的境况了。 

 

他跑出了桥洞,外面阳光正好,男人就站在光下,盯着地面上几棵野草出神。 

 

空气清新舒畅,林蜇对上男人那双好看的眼睛,心里突然有了个想法:或许这才是真正的新生。


林蜇跟着男人离开了,离开了连床都没有的桥洞,离开一天挣不了多少钱的工地,离开了他从小生活到大的城市。也离开了过往十八年的尘埃回忆。 

 

自此,林蜇便开始名叫林蜇,因为他是在惊蛰那天被林清从桥洞里捡回来的。 

 

他跟着林清来到了基地,一处隐蔽的山林里,在这里,开始了与林清的一辈子的交集。 

 

林清大他7岁,却充当了长辈的身份。 

 

教他知识,给他安排体能武力训练,把他培养成一名优秀的保镖。 

 

林蜇都一一做到了,他很聪明,也很努力,所有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过的人都会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更不用说,他心底还有其他的小心思。 

 

那个小心思就藏在一双艳丽的桃花眼里。 

 

林蜇拼命的努力,除了为了自己,也是为了能离林清更近一些,随着他在基地里待的时间越久,了解的情况也就越多。 

 

这个基地是世界黑暗的一面。 

 

林清是个天才,但却是生在普通家庭里的天才,父母离异,给他的只有每个月那一点抚养费。 

 

为了科研,林清只能自己半工半读,他有惊人的天赋,却引来了居心叵测的人。 

 

投资者们一开始只是支持他的研究,但随着研究的成熟,投资者的野心就显露了出来,他们不是为了科研,他们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观点不同,林清在基地开始变得举步维艰。所以他捡回来了林蜇,在他暗地观察好几天后,确定,这是位可以培养的苗子。 

 

林蜇不同于基地里的一切,他独独属于林清。 

 

林清也只敢把自己仅有的一点信任给他,可惜,资本家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 

 

林清虽自诩不是个好人,但也绝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但是他不得不做,他的命不重要,但是多了条林蜇的命他就不能不在乎了。毕竟,这个孩子是他带回来的。 

 

各种存有缺陷的“实验者”诞生,投资者已经开始露出了黑爪。直到“编号1102”的改造结束后,他们便毫无忌惮地撕开了道貌岸然的脸皮,露出滴着浓稠血液的獠牙来。 

 

因为“编号1102”是完美的实验者,毫无瑕疵。 

 

但就是因为他太完美了,以至于他还保留自己残余的意识,生为人最基本的道德意识。 

 

“编号1102”屡次违反任务,甚至试图几次逃跑。 

 

林清笑了,他逃出去的机会来了,在1102成功逃跑以后,林清便开始准备毁掉基地的计划,然而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林蜇到底还能不能让他完全信任。 

 

这基地上个染缸,身在其中很难不被诱惑所沾染上。 

 

于是,他配制了一瓶药水,混在了给林蜇的牛奶里,即使林蜇已经长成身高188的大男人,但十年来一如既往地对牛奶保持热爱。 

 

林清不知道的是,他递给林蜇的第一样东西就是一瓶牛奶。 

 

亲眼看着林蜇喝完,又耐心等到药发作的时候,林清再次来到了林蜇的房间。药没有副作用,只是会让你吐出真话罢了。 

 

林清看着面前高他10cm但却小他10岁的男人,不知为何,心底突然慌乱起来,生平第一次有了退缩的打算。 

 

如果林蜇也被他们买通了,那自己该怎么办? 

 

林清脑海中浮现出各种情况,却发现不管如何,自己都不忍心害了眼前这个男人。 

 

虽然他生性淡漠,但也有真心。毕竟林蜇陪了他十年。 

 

林清稳下思绪,理智告诉他一定要搞清状况,他叫醒了林蜇,对上他有些呆滞朦胧的眼睛,问,你可以让林清信任吗? 

 

可以! 

 

回答地如此果断,林清不免心中动了一下,他接着问,你会保护林清吗? 

 

会! 

 

林清是你的什么人? 

 

林蜇这次没有快速地回答,皱起眉头像是在认真思索,许久之后,他才慢吞吞地开口。 

 

是……是我喜欢的人。 

 

那天,林清逃了,药水不过两个小时就作废了。 

 

清醒后的林蜇又恢复了原样,面无表情,棱角刚毅,虽不出众但也是端正。但他的声音却与长相不符,华丽低沉,充满磁性和诱惑,一旦开口,很难不陷入其中。 

 

林清想,那晚他可能是因为林蜇的声音慌了神。 

 

后来林蜇被林清派去寻找逃跑的1102,他也算是陪着1102长大的,心中也把他当做弟弟来看。 

 

他有心想要帮助1102,也知道林清想要逃离基地,但没想到林清早就做好了周密的计划,1102或许还是他们的帮手。 

 

一切进行的顺利又不那么顺利,尚不完美的“实验者”虽有缺陷但也比普通人威胁大,好在他们还有1102这位完美的“杀人工具”。 

 

这个称呼是投资者们起的,他和林清都不喜欢。 

 

不知道林清何时制造出来的炸药,也不知道他怎么瞒过那么多保镖的视线埋在基地里。 

 

最后基地被炸成废墟时,林蜇把林清紧紧抱在怀里,挡住了身后四面飞来的碎片。 

 

他们本就不是好人,他们也不想做好人。 

 

怀中的林清有些疲劳,身体微微发抖,林蜇护得更紧了,基地毁了,他还能继续跟着林清吗? 

 

林蜇把1102送回他所生活的城市,不对,应该叫他高瀚宇。他从此刻起,也就只是个会格斗的普通人罢了。 

 

高瀚宇一路上虽平静地处理伤口,但他的急迫和激动不言而喻,林蜇知道,他是在想念他的爱人,想要赶紧见到他。 

 

林蜇透过后视镜深深看了林清一眼,他也想快点见到自己的爱人,是爱人而不是先生。 

 

把高瀚宇送回家,林清和林蜇把绑起来的那些人和他们作恶的证据一同扔在了警局门口,待在角落里看到警局有人出来,他们才转身离去。 

 

同时,网络上各大软件发布了爆料消息,并且怎么删都删不掉。 

 

做完这一切,林清突然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他几乎很少笑,林蜇不由看呆了。 

 

“走吧!”林清对林蜇道。 

 

走?去哪里?事情结束了,林清也如愿以偿地脱离基地了,他还能跟着他去哪里?林蜇想到这里,心底如同灌满了苦涩的药水。 

 

“我还能继续跟着先生吗?”林蜇不安地问。 

 

林清愣了一下,艳丽的桃花眼中闪过一丝慌乱,他找到自己的声音说:“你是我的保镖,不跟我跟谁?” 

 

闻言,林蜇惊喜地瞪大了眼睛,被喜悦冲昏了头脑,不禁问:“我能跟先生一辈子吗?” 

 

林清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仿佛触碰了他的盲区,他不知道该如何回应。他知道按照正常人的思维,他应该是拒绝的,毕竟都是男人,迟早会各自成家,怎能当别人一辈子的保镖,但…… 

 

温暖的怀抱如果从今往后换了个主人,林清他不甘心,是他把林蜇从桥洞里带了出来,是他教会了林蜇一切,是他陪了林蜇这十年。林蜇应永远属于他,从他赋予他名字起。 

 

“是我把你从那种生活里带出来的,你的余生都是我的。”林清看着林蜇,冷漠刻薄地说。 

 

他好像看见林蜇眼角红了。这个傻子,做别人一辈子的保镖有什么好。 

 

“好。”林蜇沙哑着嗓音回道。 

 

林清打算走遍世界,他不想做实验了,但是想以另一种方式改变世界。 

 

两人临走前,约了高瀚宇和他爱人吃顿饭,他的爱人很漂亮,是那种精致不女气的漂亮。他叫季肖冰,两人连名字都那么般配。 

 

林蜇看着两人之间亲密的互动,心里有些羡慕,他虽然可以追随林清一辈子,但可能一辈子都无法获得林清的爱。 

 

分别之前,高瀚宇把他拉向角落里说悄悄话。 

 

高瀚宇说,喜欢就大胆追啊!怕什么!我当初以为自己不是人类的时候都敢去追我季哥,你们现在还有什么顾及的? 

 

直白直接,一下子戳中了林蜇深藏多年的心思,他惊讶,原来他表现得很明显?已经被别人看出来了吗? 

 

高瀚宇恨铁不成钢,道:“哥!你不会以为自己藏的很好吧,别说我了,我季哥都看得出来。先生那么聪明,肯定也知道了。” 

 

“他……知道了吗?”林蜇磕磕绊绊地说,心里既害怕又怀着不清不白的期待。 

 

高瀚宇翻了个白眼,“这不废话,肯定知道了。知道还能留你在身边,说明也是对你有感情的,哥!你勇敢追啊!” 

 

高瀚宇的一番话,犹如一道闪电劈进林蜇内心,把他埋藏最深处的秘密显露出来,还隐隐有重见天日发芽生长的趋势。 

 

“我该怎样追求先生?我不太会。”他听到自己紧张地问。 

 

高瀚宇从口袋里掏出两样东西来,迅速地塞进了林蜇的手里,颇有些暧昧地笑道:“先生这样的人,不能拐弯抹角,因为他比你会耍心机,直接硬刚就行。” 

 

林蜇捏了捏手中的东西,待看清是什么后,坚硬的面容瞬间红了几分。 

 

“这……不太好吧?”林蜇有些疑虑。 

 

“没让你上来就硬刚!先拉进距离,多些肢体接触,一步步来,机会合适了就,”高瀚宇重重点了点头,说:“你懂得,遵循欲望本能。” 

 

林蜇红透了脸,木讷僵硬地点了点头。 

 

后来每与林清对上视线时,他都忍不住想起口袋里的那两样东西,耳根一片红热。 

 

其实林清并不是很出众,因终日都在实验室里,他皮肤异常白皙,身形也很清瘦,面容更是如同名字一般清冷,偏偏一双艳丽的桃花眼凭空给他添了几分色彩,哪怕三十好几了,也看不出岁月的痕迹。 

 

林蜇心口发烫,他贪恋林清的每一处。 

 

林清对于林蜇的反常没有任何察觉,他因季肖冰的话心乱如麻,果然是高瀚宇的爱人,和他一样爱多管闲事。 

 

两人各怀心思登上飞机,第一站,他们定在了瑞士。 

 

一路平静无话,林清闭上眼睛像是已经熟睡,林蜇偷偷地时不时看他一眼,确保他没有突发情况。 

 

但越看越是沉迷,林蜇舍不得移开视线,便借着林清睡着了光明正大地描绘他的面容。 

 

林清的耳朵却一点点变红,林蜇一开始没有发现,到最后林清整张脸都染上一层红晕时,林蜇才意识到,林清是在装睡。 

 

他呆呆地盯着林清泛红的脸,只觉得染上了胭脂色一般好看,一时间忘记移开视线了。 

 

林清被看得受不了,忍无可忍睁开了眼,流光生辉般的双眼狠狠瞪着林蜇,却因天生含情生出几分嗔怒的意味来。 

 

林蜇被这一眼看蒙了,一路上在心里滋生的小心思迅速拔地而起,长成窜天大树,枝叶遍布全身四肢百骸,涨得他心口发疼,眼睛发红。 

 

未等林清开口骂他,林蜇快速拿起桌上的杂志挡在了两人面前,在一片阴影里吻上了林清微微张开的唇。 

 

林清竟然没有推开他,又或许是被他突然的举动吓懵了。 

 

林蜇克制地吻了几下,在书本遮挡的阴影里朝林清柔声说。 

 

“接受我,好不好?” 

 

“不接受,就在阳光下吻你。” 

 

林蜇活了二十八年,第一次耍起了流氓。 

 

林清还未从亲吻中回过神来,就见杂志已被缓缓拿下,阳光射了进来。 

 

他突然慌乱了,一把抓住林蜇拿着杂志的手,眼神闪烁不敢与林蜇对视,但却微微张开了嘴,许久,才说道:“好。” 

 

阴影重新归位,林清的话再一次被堵回嘴唇里。 

 

既然幸福就在身边,那就抓紧一切时间去体验。 

 

能遇到你,十八年的苦难不值一提,能爱上你,十年的陪伴只是爱情的刚开始。 

 

林蜇把林清紧紧抱在怀里,有泪光一闪而过。 

 

你或许不知道,自你把我从阴暗潮湿带出来的那天起,你站在阳光下,便成了我心中永生的光。 

 

“我爱你。” 

 








我写完了!!!《非人类》自此永远完结了!没有番外了,他们在平行世界里很幸福地生活。 

我真的好喜欢林蜇和林清,故事虽然很短,但在我心中他们已经度过了二十多年了,终于在一起了! 

相遇是最大的幸运,互相救赎真的太好了。 

接下来,就《破镜》一篇了,专心填坑啦! 

感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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